更新:2019-06-2610:17:35
近日,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《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下稱《指導意見》),全面推動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?!吨笇б庖姟窂娬{,增設知識產權專業,職稱名稱直接以專業命名。
《指導意見》明確,要健全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體系,動態調整專業設置,在發展勢頭良好、評價需求旺盛的知識產權等領域,增設新的專業?!吨笇б庖姟愤€提出,知識產權專業的各級別職稱名稱分別為“助理知識產權師”“知識產權師”“高級知識產權師”“正高級知識產權師”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,這樣設置的考慮主要有三個方面:一是近年來,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不斷壯大,專業性越來越強,加強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,對于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具有重要意義。二是與其他專業相比,知識產權專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。除涉及經濟原理、基礎知識、政策法規考核外,知識產權專業具有一定的工程學、法學特征。專業知識結構和考核要求與其他專業差異較大,單獨命名更能體現專業特點。三是知識產權專業從業人數眾多,影響面較廣,單獨命名有利于增強從業人員的職業歸屬感。
據悉,知識產權人才“十三五”規劃提出,“十三五”時期知識產權專業人才數量將達到50萬余人,全國知識產權從業人員將超過100萬人,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發展迅速。今年3月,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《指導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,4月下發了《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調整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,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此次增設知識產權專業職稱,將極大地完善知識產權人才評價制度,對于團結凝聚各類知識產權人才,促進知識產權人才職業發展和隊伍建設,激勵和保護全社會創新具有重要意義。(知識產權報 記者 楊柳)